众所周知,精神分裂症病人随时有可能出现危险行为,这主要是指伤人毁物、自伤自杀和突然出走。这些危险行为是受特定的精神症状支配的,但是有很多人对精神分裂的危害认识不足,下面我们就简单介绍几种精神分裂的危害。
精神分裂的危害:
被害妄想:这是所有精神病人最常见的症状之一,多数病人采取忍耐、逃避的态度,少数病人也会“先下手为强”,对他的“假想敌”主动攻击。
抑郁情绪:精神分裂症病人在疾病的不同时期,可能出现情绪低落,甚至悲观厌世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,有相当一部分自杀成功的病人,是在疾病的恢复期实施自杀行为的。
药源性焦虑:抗精神病药的副作用之一是可能引起病人莫名的焦躁不安、手足无措,并伴有心慌、出汗、恐惧等。这些表现多是发作性的,多数发生在下午到傍晚时分,也有的病人在打长效针以后的2?3天内出现上述表现。
极度兴奋:病人的精神症状表现为严重的思维紊乱、言语杂乱无章、行为缺乏目的性,这类病人也可能出现自伤或伤人毁物。
综上所述,与精神病人共同生活,确实存在一定的危险性。但是,只要家属深入了解病人的精神症状,有的放矢地观察和护理,是完全有可能减少甚至消除病人的危险行为的。